沂水县许家湖镇司家官庄村至庄家营村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许家湖镇司家官庄村至庄家营村道路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沂水县许家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沂水县许家湖镇司家官庄村至庄家营村道路工程
2.2本项目位于沂水县许家湖镇,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工程,长
2.3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4工程计划工期:65日历天。
2.5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相应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经验。严禁挂靠资质施工,严禁非法转包、分包工程,如有发现立即终止投标资格或施工合同,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公路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3.6办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二级公路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
(6)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外地企业须出具进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近三年来承担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许家湖镇司家官庄村至庄家营村道路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一个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沂水县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许家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沂水县许家湖镇人民政府驻地 地 址:临沂市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 联系人:郝桂珍
电 话: 电 话:13869964079







